留校防疫第二弹来啦~
yangdafaxue
近期德尔塔病毒来势汹汹
打乱了扬州的夏日节奏
让这个暑假变得不再平凡
面对疫情的再度侵袭
我扬全校上下闻令而动
以迅速有效的防疫举措
争分夺秒与“德尔塔”进行博弈
同时
留校的同学们也应该
了解防疫的相关法律知识
服从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
共同维护校园安全
接下来
就跟着小法桐一起来看看
留校生需要注意的防疫事项吧~
提高个人防疫意识
01莫大意,个人防护勿放松。
戴口罩,佩戴口罩要规范,废弃口罩不乱扔。
手卫生,洗手7步要牢记,搓洗要过20秒。
一米线,防疫措施应遵守,1米距离需保持。
少聚集,人多地方要少去,拥挤场所请回避。
多通风,开窗通风好习惯,室内空气要流通。
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,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;或者,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不戴口罩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 一旦发现乱扔的口罩、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是包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,严重污染环境的,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。 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,危害公共安全的,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。案例速递
8月15日,江苏扬州。一男子身穿保安服,不戴口罩骑电动车,强闯小区关卡,与小区居民产生冲突。该男子与小区居民撕扯扭打在一起。15日,江苏兴扬保安服务公司发布处罚通报,对该男子罚款500元,予以辞退,永不录用。
配合信息申报工作
02如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(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)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,并处罚款。 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;确诊病人、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,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案例速递
2021年7月17日,黄某某等三人(均建湖县人)从南京禄口机场乘坐航班前往张家界旅游,23日乘坐高铁回南京,次日乘坐网约车回到家中。7月22日,建湖县疾控中心向社会发布紧急提醒,要求7月6日以来所有经停南京禄口机场的人员,应主动向所在的村居申报,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在流行病学调查期间,黄某某等三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,且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黄某某等三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,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和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遵守核酸检测要求
03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,如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,将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,今后可能影响个人信贷、消费、从业、任职等。另外,根据不同情节,可处以警告、罚款、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。如因拒不接受核酸检测等行为,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 可能构成妨碍传染病防治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
严格进行居家隔离
04居家隔离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居家隔离要求及《健康管理工作指引》等规定,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隔离宿舍。 宿舍家具表面保持清洁:地面和物体表面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,30分钟以后清洁干净,空气滤网要定期清洗,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、清洗晾干。 物品消毒定期进行:对餐饮具采用煮沸消毒,也可以采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,对手机、键盘、鼠标等采用酒精棉球或者棉片擦试消毒。 废弃口罩单独处理:用过的纸巾、湿巾、口罩等要集中投放到专用的垃圾桶,用消毒液喷至湿润以后统-收集,按垃圾分类进行投放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,并处罚款。 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;确诊病人、病原携带者,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,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案例速递
8月8日上午,洪门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,称有人在居家隔离期间外出并隐瞒身份信息。经调查,发现陈某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,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(隐瞒真实身份信息),其明知连云港市疫情防控规定,要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,积极配合当地落实隔离观察、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,仍不听社区劝阻,隐瞒身份信息,擅自外出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拘留。
配合信息申报工作
05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人员,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 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(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)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,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。
8月6日,郑州市惠济区良库公社防疫点。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未佩戴口罩未扫码飞速驶入,被志愿者拦下。不料,该男子非但不配合防疫,还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口角,随后下车用摩托车头盔数次挥砸向工作人员致其受伤。目前,李某被拘留十五日,并处五百元罚款。
遵守宿舍管理规定
06相关法律规定
进出公共场所,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,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人员,根据情节,可处警告、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处拘留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。
截至目前
扬州市每日新增病例数
已经下降至个位数啦
学校也将继续做好
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
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
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
同时也希望各位同学能够
加强个人防护意识
保障自身与他人的安全
积极配合学校管控措施
共同建设疫情背景下的法治社会
—往期回顾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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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yangdafaxue-
德法兼融·知行合一
文字:鲁云瑄,刘曼琪
编辑:鲁云瑄
审核:戎晨